产品展示
DYNAMIC NEWS
产品展示
首页 > 产品展示
解读:《2020年塘桥镇机关事业单位预算编制内容及基本支出定额标准
文章来源:产品展示    时间:2024-01-11 09:44:05

  第一类:单位的收入预算计划。最重要的包含财政预算内拨款(补助),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源 (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非税收入。非税收入属于财政性资金,除教育收费外的非税收入,全额纳入预算管理。

  原则:对财政预算内资金的申请,要最大限度地考虑需要与可能,按照一般支出从紧从严、项目支出保障重点的原则,依据政策和开支标准,实事求是的申报。

  对于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各单位要继续按照“积极稳妥、实事求是、应收尽收”的原则编制,根据2019年及以前年度收入完成情况,结合2020年收费项目、范围、标准的调整因素和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测算。即:1、对收费项目、范围、标准未调整以及不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收入较为稳定的,原则上以2019年收入实际数作为2020年收入预算;2、对于因取消、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导致收费项目、范围、标准有调整变化,并且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的,根据2019年收入完成实绩,考虑收费政策调整和客观因素影响进行测算。非税收入比上年减少或增加幅度较大的,需向财政部门说明并提供较为合理的依据以便审核。

  第二类:单位的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预算两部分。各单位要在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基础上按规定编制。

  (一)基本支出预算的编制。基本支出预算是镇级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作,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三部分。

  工资福利支出含编内在职人员经费、占编不进编人员经费、机关聘用人员及其他人员经费。

  在编、在职人员按人社局核发的机构编制登记手册上的人数为准;占编不进编职工、机关聘用人员及其他人员经费以组织人事办确定的人数为准;长病假人员经费按有关文件为准。

  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奖、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等。

  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开支项目包括:办公费、一般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招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不包括缴纳税费)等。

  工会费、职工教育经费按在编在职人数定额安排,福利费按在编在职和离退休人数安排,由单位按规定使用。

  汽车费用按市有关部门核定车辆数安排,其他车船费按实有数定额安排,相关联的费用定额标准项目包括:燃料费、过桥过路及停车费、机动车(船)保险费、车公里补贴费、租车(船)费、维修费及其他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退休人员经费、各类生活补助、助学金、幼托费等。

  (二)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项目支出按项目内容分为两部分:部门项目支出、政策性项目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为实现其政府赋予的特定职能而开支的除定额标准之外的支出项目,单位一定要按项目库明细选择填报。

  政府为了履行公共管理职能需要而出台的有关公共服务、科学技术创新、产业扶持、民生保障、城乡环境、城建投入等政策而发生的各类专项支出,由各实施部门按照现有政策规定,在进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编报年度预算。

  对上述项目经费,各单位要附详细的文字材料,将考虑上级各项政策和镇级财力状况,优先安排镇党委、镇政府已经确定的重点项目。项目支出应严格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程序规范操作。

  一是人员支出。人员支出的定额标准依照国家的工资制度和有关政策的开支范围、开支标准核定。

  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人员)、在职事业人员、离退休人员、机关聘用人员、其他人员经费。

  ④社会保障费及改革性补贴:包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医改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住房补贴、交通包干费补贴、上下班交通补贴、廉政公积金。

  ⑤职工福利:包括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福利费、幼托费等,按定额标准执行。

  ⑥特殊岗位津贴:指保留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人社部、财政部批准建立的特殊岗位津贴项目。

  ②绩效工资:包括基础性绩效工资(教育70%、其他事业60%)、奖励性绩效工资(教育30%、其他事业40%)。

  ④社会保障费及改革性补贴:包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改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住房补贴、上下班交通补贴。

  ⑤职工福利:包括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福利费、幼托费等,按定额标准执行。

  离休人员经费包括离休工资、生活补贴、增发一至两个月工资的生活补贴费、提租补贴、交通补贴费、护理费、电话补贴费、增发一个月基本离休费、离休生活补贴、退休活动费、福利费、特需费。

  ④社会保障费及改革性补贴: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上下班交通补贴等。

  (一)公用经费定额:公用经费按人员定额与业务经费相结合的原则确定。机关部门编内人员及聘用人员定额标准1.8万元/人.年;事业单位公用经费按人员定额标准0.4万元-3.8万元人.年;专项业务经费按单位职能核定。

  三是对于教育部门的公用支出按省财政厅、教育厅苏财教(2007)79号关于印发《江苏省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张政发(2006)55号关于印发《张家港市实施免费义务教育暂行规定》的通知、张政发(2008)1号《关于推进义务教育阶段保障机制改革的实施建议》的通知等文件执行,有关标准附后。

  答: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各预算单位要统筹安排使用各项收入,按照先保证基本支出,后项目支出的顺序安排预算。

  一是全额拨款单位。非税收入全额上交,财政在核定收入计划的基础上,对于人员经费按综合预算原则统筹安排。对于借用和临时工经费,原则上在非税收入资金中安排。项目支出根据需要与可能统筹安排。

  二是定额拨款单位。财政预算内经费定额补助或定项补助,不足部分由部门和单位非税资金按标准核拨。